根据学校大类招生的学生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和专业分流实施管理办法,学院2012级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始专业分流。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专业分流的平稳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成才愿望和志愿选择,保障学生专业选择自主的权利,促进个性发展,同时在兼顾学院师资和教学资源合理配置的条件下,实行竞争和淘汰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设学生自主、合作、和谐的学习氛围。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保障学生专业选择权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2、根据合理利用和统筹学院教学资源原则,确立分流专业班级数和各班学生人数。
3、在尊重志愿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确定分流后各专业学生名单专业分流对象。
4、坚持竞争性择优和动态淘汰相结合原则,一方面根据学生的成绩和学分绩点择优分流,同时对部分学分绩点长期过低学生实施淘汰退出热门专业。
5、实施学科竞赛获奖优先照顾原则,鼓励学生参加专业性学科竞赛,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学科竞赛相关等级奖项的学生,提供专业分流“直通车”便利。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范围
本次专业分流学生是指学生在入学当年按照工商管理大类招生培养的2012级本科生,不包括市场营销(职)学生。
本次专业分流后,学生将进入工商管理大类下辖的五个专业中进行后续的专业课程学习,各专业名称、班级数和各班人数设置见下表。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班级个数 |
每班计划人数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 |
1 |
30-40人 |
人力资源管理 |
1-2 |
30-40人 |
财务管理 |
2 |
30-40人 |
会计学 |
4 |
30-40人 |
电子商务 |
1 |
30-40人 |
四、专业分流确立依据
专业分流的实施主要是依据“所在专业”、“分流专业志愿”、“学分绩点”、“重大获奖”和“违规违纪”等五方面综合确定。
1、所在专业:由于2012级学生高考招生录取时,仍然是按照所填专业择优录取和编班,进校后按照工商管理大类培养,因此学生所在班级仍然带有一定的专业烙印,本次专业分流将兼顾这一客观现实,凡是学生填报现在所在专业,将优先考虑。
2、分流专业志愿:此次专业分流学生可填报两个工商管理大类下辖的专业志愿,并对专业志愿进行排序。
3、学分绩点核算:参与专业分流学生按照《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方法,核算前四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纳入学分绩点计算范围的课程不包括体育课和公选课。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CET-4)考试的最高成绩、最早通过时间来确定排位先后顺序。
对会计、财务管理等报名热门专业,学院将对入校编班属于上述两个专业的学生进行动态调整,入校编班属于上述两个专业的学生前四学期学分绩点低于1.6的,学院将淘汰出原属专业,淘汰人员总数不超过上述两专业学生总数的5%,淘汰顺序根据学分绩点由低到高实施。
4、人员确定: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前四学期学分绩点核算后的排序择优挑选各专业人数,直至该专业计划学生人数额满。若第一志愿专业满额,则分流到第二志愿,在第二志愿也满额情况下由学院负责学生的专业调剂。
5、重大获奖确定:学院对获得A+类和A类赛事省级三等奖以上;B类赛事省级二等奖以上;国际赛事优胜奖以上的学生给予专业分流第一志愿优先满足。学科竞赛项目参见教务处下发的《201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竞赛指南》,见附件1。
6、违规违纪确定:凡本学期考试有违纪舞弊行为,学院采取“零容忍”态度,将取消学生专业分流志愿选择权,其专业分流由学院统一安排。
五、专业分流进程安排
1、第15周,制定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2、第16周,开展相关专业介绍,并组织工商管理大类专业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3、第16周,收集和汇总学生志愿表,学院依据学生所在班级、志愿意向和学生成绩对专业志愿表进行审核。
4、第16周,向学生公布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学生提供政策解读;公布前三学期学生学分绩点;完成部分学生专业分流志愿改选工作,并将汇总志愿上报教务处备案。
5、第19周,统一核算前四个学期学生学分绩点;学院会同教务处制定详细专业志愿系数,形成初步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专业分流后学生名单,公示期三天。
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在分流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学院教学办和学工办负责作出答复。
6、第20周,学院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审核,报主管校领导签批后正式公布。
六、分流学生学籍管理
学院对分流后的学生按照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并上报教务处备案。从第五学期开始,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
七、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为稳妥有序推进专业分流,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组长: 王德发、陈梅花
副组长:孙浩、张志国
成员:李桂陵、钱红光、陈志刚、朱梦、吴婷婷
八、附则
1、学生按照分流后所在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2、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名单经学校正式公布后,不得变更。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14.6.8
附件1:2014年大学生学科竞赛一览表
A+类赛事. 1
0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1
0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
0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
04.全国美术作品展. 1
A类赛事. 1
05.★“三井-中国石化杯”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1
06.●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
07.●★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
08.全国虚拟仪器设计竞赛. 1
09.●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
10.●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
11.★“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
12.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1
13.●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
14.●★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
15.●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1
16.★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1
17.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 1
18.“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1
19.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
B类赛事. 1
20.“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1
21.全国大学生包装结构设计大赛. 1
22.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1
23.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简称“全国3D大赛”,缩写“3DDS”). 1
24.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
25.★“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1
26.Autodesk Revit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 1
27.中南地区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力学竞赛. 1
28.★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
29.★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1
30.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1
3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
32.“外研社杯” 全国英语辩论赛. 1
国际赛事. 1
33.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
34.红点(概念)设计奖. 1
35.德国博朗工业设计大赛. 1
36.IF Design Award (IF概念设计奖). 1
37.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
备注:上述标记中“●”为国家重大赛事,“★”为一院一赛项目。